关于2016年相城区建设工程春季复工
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3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各建设工地春季复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我局全面部署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并在各工程参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于2016年3月7日至11日,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重点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71个,涉及建筑面积477.51万平方米,检查组重点对施工、监理企业节后复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监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新进场及转岗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落实及现场管控情况,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搭设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查组共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3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抽查记录表》5份,提出安全整改意见440条。
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和项目部比较重视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但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履职;节后复工前,施工、监理单位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组织复查或相关自查自纠材料缺失;施工单位复工检查记录不全,大型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现场消防设施等验收记录缺失;节后新进场及转岗工人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教育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单位未编制新的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二)现场安全防护方面:外脚手架搭设滞后于施工进度,连墙件未按“二步三跨”要求设置,内档防护缺失或不到位,操作层竹笆片大面积破损或未满铺,安全网局部破损或张挂不严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缆线未采取绝缘措施直接挂设于脚手架钢管上或存在随意拖拉现象;卸料钢平台无限载标牌、无搭设方案或实际搭设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锚固长度不足;深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或基坑监测记录滞后于施工进度,基坑边或放坡平台局部堆载过多。
(三)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及消防安全方面:主要施工道路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未建立车辆进出及冲洗台账,现场垃圾清理不及时,裸土及砂石未覆盖;工人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烧煮电器现象普遍,且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木方及模板集中堆放区未配备充足消防设施;临时消防水源处未配备消防水枪与消防水带,灭火器压力不足。
(四)安全监理方面:个别项目总监、专监未到岗履职;项目节后复工后监理单位日常安全巡视记录缺失或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未及时回复监理单位签发的安全类通知单而监理单位无相应处理措施;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监理规划,未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
三、通报表扬
根据检查情况,经综合评定,对以下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1.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健;监理单位: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倪建红。
2.
苏地2013-G-106号地块工程。施工单位: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涛;监理单位: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潘正扬。
3.
人才公寓(苏地2013-G-95地块)工程。施工单位: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钮广友;监理单位: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钱小甫。
四、通报批评
根据检查情况,经综合评定,对下列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1.苏地2006-G-89号C2地块SOHO商务、地下车库A区工程。施工单位: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史卫东;监理单位: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李永。
2.海伦湾花园项目三期10#、18#、21#、22#、门卫、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单位: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邵军;监理单位: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夏春阳。
3.苏地2014-G-6号地块6#-8#住宅工程及9#-11#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训剑;监理单位: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沈红兵。
4.
苏地2014-G-6号地块(湖韵青城花园)1#、2#(土建)、16#、17#住宅、地下车库(A、B、C区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秋荣;监理单位: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滕满春。
5.
苏地2014-G-6号地块(湖韵青城花园)3#、5#住宅(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方华;监理单位: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滕满春。
五、不良行为记录
根据检查情况,对下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录不良行为:
承担苏地2014-G-6号地块(湖韵青城花园)1#、2#(土建)、16#、17#住宅、地下车库(A、B、C区土建)、3#、5#住宅(土建)工程监理的上海环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滕满春记录不良行为(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安全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1款)。
六、项目经理记分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下列单位的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1.承担苏地2006-G-89号C2地块SOHO商务、地下车库A区项目施工的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史卫东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八款: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2.
承担苏地2009-B-58(3)号地块1-11#住宅、配电室1-2#、门卫1-2#、开闭所、垃圾房、东区车库、西区车库工程施工的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倪进波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3.承担苏州市良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的江苏五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建华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八款: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4.承担苏州和鑫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综合楼、3#生产厂房、门卫工程施工的江苏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兵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八款: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5.承担苏地2014-G-30号地块工程施工的昆山市经协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蒲春林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八款: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6.承担苏地2014-G-6号地块6#-8#住宅、9#-11#楼建安工程施工的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训剑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7.承担苏地2014-G-6号地块(湖韵青城花园)1#、2#(土建)、16#、17#住宅、地下车库(A、B、C区土建)工程施工的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秋荣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8.承担苏地2014-G-6号地块(湖韵青城花园)3#、5#住宅(土建)工程施工的南京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方华记3分(根据记分管理规定第五项第一款: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1.施工单位应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举一反三,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彻底到位,人员教育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全方位,安全防护严密、坚固有效”,避免重复发生类似问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完成报告书面报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2016年相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2016年相城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全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和实施工作;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参建各方应切实履行工地扬尘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苏州市工地扬尘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监理规划与细则,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强化施工作业人员防治扬尘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4.
监理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加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核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