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预选委办〔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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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单位纳税额初步核准结果及履约评价得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关于纳税额初步核准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核准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单位纳税额的通知》(苏预选委办〔2014〕15号),自2014年6月2日9:00至6月20日17:00开展了企业纳税信息申报工作,期间,共有1051家企业提交了纳税信息。
经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审核,初步核准了企业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苏州(地税、国税)实际交纳入库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纳税人属于营改增部分(税务收入预算科目为“改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税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9日9时至7月22日17时。
申请企业在苏州市住建局网站(www.szjsj.gov.cn/)预选承包商专题的申报系统内,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查阅本企业的纳税额初步核准结果。
申请企业如无异议,税务部门初步核准的纳税额即为该企业申请2015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时的纳税额。
申请企业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苏州市国税局或苏州地税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时不得提供新的材料。复核后的纳税额为该企业申请2015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时的纳税额。
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企业的复核申请。
二、关于履约评价得分的公示
根据《关于报送〈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履约评价报告书〉的通知》(苏预选委办〔2013〕15号),至2014年1月31日,共接收了464家企业的履约评价报告书,并汇总为企业综合认定得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9日9时至7月22日17时。
申请企业在苏州市住建局网站(www.szjsj.gov.cn/)预选承包商专题的申报系统内,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查阅本企业的履约评价综合认定得分。
申请企业如无异议,公示的履约评价综合认定得分即在该企业申请2015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时使用。
申请企业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苏州市建设工程信息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时不得提供新的材料。复核后的履约评价综合认定得分在该企业申请2015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时使用。
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企业的复核申请。
联系电话: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0512-65217125;
苏州地税局:电话:0512-68358509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535号;
苏州市国税局:电话65153535—9465,地址:苏州市养育巷188号;
苏州市建设工程信息中心:电话0512-65109046,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