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一、 目的
有效的开拓公司各类业务市场(包括监理、代理、造价、项目管理等),激发全体员工的业务营销激情,积极鼓励全员参与到市场营销中,从而充分挖掘企业内部(员工)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强调以市场为中心,营造一个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全员参与营销的工作氛围,力争使公司的各项业务上有一定飞跃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达到企业与员工双赢的有利局面。
二、流程
1、员工对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后交公司市场营销部进行登记备案;(见附表一)
2、市场营销部对该项目经过可行性分析,成本分析后确认其信息为有效信息后,提交公司领导小组审批;(见附表二)
3、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1)该项目是否有必要进行过程跟踪;(2)如何跟踪;(3)确定主跟踪人;(见附表三)
4、市场营销部负责招投标流程(如需要),中标后合同的签订等各项工作。
三、职责
1、提供信息者:提供项目信息,做好提供项目业主或中间人与公司的对接,协助主跟踪人做好项目的跟踪及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2、市场营销部:对提供信息的人员提供建议、咨询,对项目经进行可行性分析、成本分析后,将信息情况汇报领导小组,配合主跟踪人做好项目的过程跟踪。
3、领导小组:决定项目是否跟踪,确定主跟踪人,确定项目跟踪方法,确定最终报价,审批暂支经营费用。
4、主跟踪人:作为项目跟踪的牵头人做好对项目的具体跟踪事宜 。
四、奖励
对员工提供的项目信息按下列步骤程序进行奖励:
1、员工提供项目信息经市场营销部分析审核后,确认为有效信息,最终经领导小组审查后确定不实施跟踪,奖励人民币200-500元,一星期内发放奖励;
2、领导小组对有效信息确定实施跟踪,对提供有效信息员工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一星期内发放奖励;
3、跟踪的项目取得结果,最终合同签订后,按合同金额的5%~10%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则根据项目情况由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发放奖励额的50%,项目结束后发放剩余的奖励)
五、执行时间
2016年7月16日开始试行。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