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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1011日召开的全省城市桥梁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1929号)有关要求,坚决防止思想懈怠、工作松劲、事故反弹,坚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守牢安全底线,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认真组织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重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交底、实施、工序验收等环节管控情况,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的,一律依法实施处罚,记录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严查严处建设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条件降低等行为。

三、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不能有丝毫放松与麻痹,分析复工赶工中极易忽视的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加强针对性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逐项排查、逐项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