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新大楼负一层食堂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新大楼负一层食堂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国有:100%,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22号1幢101室、11-14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53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SZZR2020-G-N-001号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新大楼负一层食堂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新大楼负一层食堂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专业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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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的资格(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最新年度)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II组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报名时间: 2020/3/13 09:30—2020/3/20 15:00 (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5. 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通园路1号长丰物流园1号楼6楼(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备注:(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图纸等在发售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供。(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5)联合体成员(即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7)本次招标拒绝企业最新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8) 本项目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9)苏州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最新年度):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II组。
7. 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1);
(2)联合体协议书(附件2)(如有);
(3)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联合体成员(即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联合体牵头方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最新年度)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II组网页截图;
(6)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社保缴费证明须为2019年11月及以后的缴费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送达至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确定投标人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新报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sz-z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u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22号1幢101室、11-14
联系人:王明宗
电话:1891277222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通园路1号长丰物流园1号楼6楼
联 系 人:陈网晓
电 话:0512-62808761
传 真:0512-62808751
附件1、
资格预审申请书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 (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